1、操作者有责任至少每班一次检查起重机设备是否有明显的损坏,发现立即停用并向相关人员报告损坏情况。
2、起重机不允许运送人员。
3、不允许在人员上方吊运载荷。
4、不准以一定角度斜拉或牵引载荷。
5、不准起吊不能确定是否超过限载极限的或受阻碍的载荷。
6、不准用电动葫芦链条或钢丝绳缠绕载荷起吊。
7、载荷悬吊没有落地的情况下,操作人员不允许离开。
8、不准将安全装置作为操作停止装置使用。(如:滑动离合器、链端挡块、限位开关)
9、发现起重机出现功能性故障或不正常,应立即停止工作。